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红旗E-HS9 24海外年型车型技术改造项目拟审批公示

时间: 2024-04-12 20:23 来源: 必赢体育APP最新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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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报告书项目5天,报告表项目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 2024年4月12-2024年4月19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88779723 (行政审批办)

  通讯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市府北路市政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邮    编:130022

编号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报告书

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红旗E-HS9 24海外年型车型技术改造项目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街39-1号一汽五号门内红旗制造中心长青厂区

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吉林省金润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对现有HE焊装车间、H涂装车间、H总装车间进行必要的工艺改造,在保持长青厂区总体产能不变的前提下,实现E-HS9 24海外年型的生产能力。

1.废气

焊装车间产生的焊接烟尘、打磨粉尘经收集、滤筒除尘器处理,颗粒物满足《大气染物合排放准》(GB16297-1996)表2相应标准要求(排放速率从50%)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15米

涂装车间产生的电泳废气经集中收集,非甲烷总烃等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2相应标准要求(排放速率从严50%)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25米。喷涂废气、点补室废气、调漆间废气经Edrizzi干式过滤装置+沸石转轮吸附浓缩装置+RTO装置处理,颗粒物、非甲烷总烃、二甲苯、甲苯、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应标准要求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35米。各类烘干废气经RTO装置处理,颗粒物、非甲烷总烃、二甲苯、甲苯、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应标准要求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35米。喷蜡、喷胶(底涂)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干式过滤装置处理,非甲烷总烃、二甲苯等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应标准要求(排放速率从严50%)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25米。天燃气烘干、闪干炉经低氮燃烧,烟(粉)尘、烟气黑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相应标准要求(排放浓度从严50%)、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应标准要求(排放速率从严50%)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25米

总装车间补漆间废气经“漆雾毡+活性炭双层过滤净化”处理,颗粒物、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等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应标准要求(排放速率从严50%)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15米。检验废气经下排风系统收集,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氮氧化物等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应标准要求(排放速率从严50%)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15米。

做好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项目各环节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的颗粒物、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等周界外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的表A.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落实管理要求,依据相关导则、规范要求,在车城名仕花园等环境敏感点处设置特征污染物监测点位,定期进行跟踪监测,发现二甲苯等特征污染物超标时须及时停产整改,避免厂区对周围小区居民产生环境影响。

2.废水

涂装废水经预处理,废水中的总镍浓度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中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与其他废水一并进入综合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其中部分废水经深度处理后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工艺与产品用水等相关要求后回用于生产,其余废水经厂区现有污水管网与生活污水、总装车间淋雨线废水一并进入长春一汽综合利用股份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及长春西郊污水处理厂进水要求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长春西郊污水处理厂。

3.噪声

通过采取选用低噪设备、减震、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

妥善处理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的贮存场所应符合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等相关要求处置,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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